安徽会计考试网:2015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纲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可以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单一来源。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5.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