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会网

先工商后税务

2011/12/28  来源:安徽财会网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记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4)其他有关资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安徽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