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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范围

2011/12/26  来源:安徽财会网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4)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
  (5)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6)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7)改变隶属关系。
  (8)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9)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
  (10)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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