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2.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3.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二)开户银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预留银行签章
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更换预留式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1/12/20 来源:安徽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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