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部委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据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资金。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全国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
(二)支持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为资源中心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
(三)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实验,配备相关仪器设备,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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