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站强化标后履约监督管理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项目实施单位为标后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及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产权类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反馈主体及责任,标后履约监管体制日益完善。
该区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对131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面履约反馈,提高招投标各方利益主体对履约验收及履约反馈工作的认识。区建设、财政、纪检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密切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联动,目前已对查实的两家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记分处罚,并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曝光台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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