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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解读

2017/1/11  来源:安徽财会网

2017年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解读

一、适用对象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何时开始继续教育
     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有发证日期,发证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连续二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将失效,需要重新考。但如多年没有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让我们代理继续教育,请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
http://www.ahck.net/ContinueEdu/)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受理部门
  档案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四、如何补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登录到XX网校继续教育,可对没有继续教育的年度进入填写,可对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年度进行报名。
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客服电话400-088-9197或加网校客服QQ:1085179970咨询得到帮助;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电话咨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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