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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7/10  来源:安徽财会网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4379号)精神,我省总会素质提升工程安排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有两期,分别是7月的一周班和8月的两周班。现将厦国会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二、培训内容

1.一类第三批两周班

模块一:宏观战略模块

本模块包含: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CFO的战略定位与基本素质、投资策略、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等方面内容。

模块二:专业知识模块

本模块包含:政府预算会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解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内容。

模块三:人文管理知识

本模块包含:团队建设、领导力等方面内容。

2.二类第二批一周班

培训内容包含:现金流管理、并购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税务问题、作业成本法与绩效管理、企业会计通用分类标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三、培训时间

1.一类第三批两周班

201486日—820

86900-21:00报到,20日返程,报到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

2.二类第二批一周班

2014722日—729

722900-21:00报到,29日日返程,报到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

四、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行车路线见附件)

五、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培训费用由财政部专项经费补助。两周班每位学员交纳食宿费3710元(265//*14天),一周班每位学员交纳食宿费1855元(265//*7天)。

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银联卡)

六、培训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为避免浪费省厅培训名额及宝贵的教学资源,各市及报名单位负责落实好本地区、系统、单位总会计师按时参训。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全程培训。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提前7天通知省厅会计处及学院负责人员,以便协调准备工作。

2.为做好我省总会培训工作,根据学员的服务管理实际需要,厦国会我省的两期培训班分别指定两名同志负责。两周班负责人:李开明、刘应红;一周班负责人:方永胜、王安丽。

3.请各学员自行在省财政厅网站公告栏打印此文件,报到时需提供本通知进行注册登记。两周班因培训期间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学员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4.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王光杰(0551-65100275)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颜江春(0592-2578196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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