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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蚌埠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013/3/16  来源:安徽财会网

2013年蚌埠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答案:对』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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