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网讯: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正常秩序,铜陵市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安徽财会[2012]404号)文件要求,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铜陵市鸿诚投资决策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代理记账机构已不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铜陵市财政局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7号令)有关规定,于2012年8月27日,分别对此7家代理记账机构下达《关于撤回代理记账资格的通知》,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在《铜陵日报》、铜陵财政信息网上对注销的7家代理记账机构信息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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