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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的清查讲解-安徽会计考试网

2011/11/12  来源:安徽财会网

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或防止现金收付差错事故以及贪污、盗窃等非法行为,物流企业必须经常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必要时企业还可以组织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清查。若发现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未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处理时再转人有关账户。

[例7]5月6日,上海申通物流公司进行现金盘点,发现长款8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

[例8]5月8日,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在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6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0

贷:现金 60

[[例9]5月10日,经查长款原因不明,经批准作营业外收人;短款系出纳员责任,决定由出纳员赔偿。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

贷:营业外收人 80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员 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安徽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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